但砍树有风险,种树需谨慎,没有采伐许可证或未经主管部门允许,是没有砍伐自家树木的权利的。
近日,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,男子杨某砍了自家种植的325棵树,被罚款5000元,判刑6个月。
原来,河南内乡县七里坪乡依靠优越的地理环境,逐渐发展成国内知名的香菇种植基地。
当地的农户纷纷抓住这个机会,搭上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快车,赚得盆满钵满,基本实现了脱贫致富。
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杨某收入微薄,看到周围种植香菇的邻居们事业有成,都赚了大钱,于是决定加入其中。
但种植香菇需要很多树木作为材料才能栽培,左思右想后男子盯上了自家承包种植的树林。
之后用三轮车一根一根的拉回家,使用粉碎机把树木粉碎成锯末,以便种植香菇。
不料“砍树”这件事被林业局知道了,经过专家现场勘验,确认杨某砍伐的面积达到了6亩,一共325棵树。
由于杨某没有办理林木采伐手续,也没有经过林业局的同意就自行砍伐,属于擅作主张的违法行为,需要罚款5000元。
事情的发展完全超出了杨某的预期,他认为这些树是私人所有,砍自家的树木正当合法,不应该被罚款。
对此,法院审理后认为,杨某违反森林法规定,未办理采伐许可证就擅自砍伐林木,数量达到325棵,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。
鉴于男子如实坦白犯罪事实,当庭认罪悔罪,并主动缴纳罚金,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后决定:
还有人说,杨某对自家种植的林木依法享有使用、处分的权利,任何人不得侵权,因此法院的判决存在失误之处。
的确,这些人的观点都很有道理,杨某是林木的所有权人,自然也有权处置它们。
法律规定: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,数量较大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可并处或单处罚金。
而杨某未经林业局的允许就擅自砍伐树木325棵,已经是数量较大的了,其行为涉嫌滥伐林木罪。鉴于男子认罪态度良好又缴纳了罚金,法院最终对其判处了缓刑。
这个案例也给农村喜欢种树、砍树的人敲响了警钟,虽然对自家的树拥有“所有权”,但却没有采伐权。